微电子学院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6/11/05  李敏娟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上大研〔2022〕4 号)、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7年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推荐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现启动 2027 年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推荐与资格认定工作,预备生须经资格认定后方可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认定对象与规模

1.硕博连读资格认定的对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且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并认定为硕博连读预备生。

2.硕博连读资格认定的规模不超过当年招生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数,接收导师应为当年度有招生名额的博士生导师。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人递交《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认定审核表》、两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学术能力与专业素养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认定。资格认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考核试卷、答案、口试记录、《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认定审核表》《上海大学 202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院 2027年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认定汇总表》等。

3.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如下: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至少 5 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不低于 60%。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包括英语 100 分、专业基础 100分、专业综合 100 分、综合能力200 分四个部分,满分为500 分。

综合考核专家组应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并给出书面的评价成绩。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 2)专业综合 3)英语 4)综合能力 降序排列。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综合考核专家组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资格认定通过者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者列入我院 202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

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

2026年 1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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