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大学教务部发布的《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3〕146号),结合微电子学院具体情况,现就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建华 郭纯生
副组长:路秀真 胡挺 袁铭
成 员:任开琳 刘成 柯一青 宗琪(20级本科生辅导员) 梁洁(20级本科生班导师)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三、2024年推免名额
根据上海大学教务部上大内〔2023〕146号文,2024年微电子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名额为19名,可推荐名额23名。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9 | 23 |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
上海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解除时间应早于2023年9月18日。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 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权重25%: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30%)满绩:0.30;
第二类:志愿服务(5%)满绩:0.0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7%)满绩:0.07;
第四类:科研成果(30%)满绩:0.30;
第五类:竞赛成果(23%)满绩:0.23;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5%)满绩:0.05。
第一类项目:入伍服兵役认定如下:
a)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绩点0.24。
b)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绩点加0.015。
c)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绩点加0.03。
d)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绩点加0.06。
e)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f)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第二类项目:志愿服务认定如下:
a)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20小时以内的,得绩点0.04;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绩点0.045。
b)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绩点加0.005;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绩点加0.0025;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绩点加0.0025。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c)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团委和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认定。
d)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止 2023年9月18日12时。
e)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第三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学生提交认定表,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提交至校国际部认定级别。
第四类项目:科研成果,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a)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微电子相关学术论文,SCI(一区)论文得绩点 0.30;
b)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微电子相关学术论文,SCI(一区以下)论文得绩点 0.15;
c)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微电子相关学术论文,EI源刊论文得绩点 0.08;
d)在校期间所获得已授权专利的第1发明人,发明专利得绩点0.03;
e)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只计署名排序第一的作者,其余不计;
f)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第五类项目:竞赛成果,指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a)“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特等奖得绩点0.23;一等奖得绩点0.10;二等奖得绩点0.07;三等奖得绩点0.04;
b)“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金奖得绩点0.15;银奖得绩点0.08;铜奖得绩点0.04;
c)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得绩点0.15;银奖得绩点0.08;铜奖得绩点0.04;
d)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得绩点0.10;二等奖得绩点0.07;三等奖得绩点0.04;
e)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得绩点0.10;二等奖得绩点0.07;三等奖得绩点0.04;
f)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含芯片应用赛道,芯片设计专项赛,FPGA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得绩点0.10;二等奖得绩点0.07;三等奖得绩点0.04;
g)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特等奖(O奖)得绩点0.23、国际特等奖提名奖(F奖)或全国一等奖得绩点0.07、国际优异奖(M奖)或全国二等奖得绩点0.04;
h)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一等奖得绩点0.10;二等奖得绩点0.07;三等奖得绩点0.04;
i)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上海赛区),特等奖0.06,一等奖0.04,二等奖0.02;
j)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所有团体赛获奖,参照个人奖项,折半计分。
第六类项目:体育竞赛成果,指学生个人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参与国际或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权威单项比赛所获奖项。
a)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赛区获1-3名得绩点0.05;4-6名得绩点0.0425;7-8名得绩点0.035;
b)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前8名得绩点0.05;
c)全国学生运动会获前6名得绩点0.05;7-8名绩点得0.0425;
d)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e)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f)成绩认定时间截止至 2023年9月18日12时;
g)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3. 需修读并取得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前三年教学计划学分。
4.综合绩点相同时,以有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推荐;无发表论文学生时,以前三年成绩平均绩点高者优先推荐;平均绩点也相同时,以大二、大三两年学科基础课成绩平均绩点高者优先推荐。
六、工作的具体安排:
1.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电子学院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党委副书记袁铭全程参与并监督。
2.工作程序和进程
9月20日上午11点前
根据相关文件的推荐原则,制定本学院推荐条件与公开、公正、公平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经教务部审核后发布,组织学生报名并填报《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月20日-9月21日
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申请人填写推荐表(附件3)(另附成绩大表),书面承诺书(附件6)及佐证材料,9月21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辅导员处,过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名额。
9月23日16点前
微电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校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Excel文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材料。
9月27日前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七、注意事项
1.申请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向微电子学院团委报名,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教务部。
2.学生应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3.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6)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4.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5.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学校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