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院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的复试组织实施并给出复试评分。
3.调剂考生须签订《2024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与资格审查材料、及其他复试材料提交至相关老师邮箱,提交时间及要求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请务必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提交至指定邮箱。
4.2024年硕士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3月28日已开通,请考生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7124.htm)、《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984.htm)和本调剂方案,前往预报名。有意向调剂我院专业的同学请密切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正式开放时间为4月8日,及时在系统中正式填报调剂信息;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
三、调剂工作要求
我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名额、要求等如下: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分数线 | 一志愿报考门类 | 调剂要求 |
学术型硕士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1 | 293 | 08 |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机械工程、机械专业硕士。初试数学、英语科目要求:数学一、英语一 |
专业型硕士 | 085400 | 电子信息 | 40 | 320 | 08 |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含二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含二级学科)。初试数学、英语科目要求:数学一、二,英语一、二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9 | 293 | 08 |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与化工、应用化学。初试数学、英语科目要求:数学一、二,英语一、二 |
注:初试总分数线见上表,单科分数线需符合2024年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以上调剂名额可能会根据复试情况进行微调。
四、复试时间、形式、流程
调剂考生在接到学院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后,按以下安排进行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2024年研究生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12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学院将通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段)。复试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微电子学院大楼(考生达到学院报到之后,根据学院安排进入相应考场)。每位同学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当天的具体复试顺序及时间,以老师通知为准。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不允许更改面试时间或调换面试顺序,其他任何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机会的,一律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3.复试流程
请考生在等候室等候,待引导人允许再进入相应考场。
(1)身份验证(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并将自行打印的材料两份(简历、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交由考官传阅。
(2)考生口述:我已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愿意按照承诺书的要求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进行不超过3分钟自我介绍,可以采取口头介绍。
(4)英语能力面试。
(5)专业基础面试。
(6)专业综合面试
五、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请在4月10日12:00前,收到复试通知的每位考生将审核材料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smeyz@oa.shu.edu.cn。文件名和邮件名均备注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调剂审核材料。另,该审核材料请考生务必自行打印两份,面试时交由面试考官传阅,面试后由学院统一销毁,不再归还。
审核材料如下:
(1)本人手写签名的《2024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必需)
(2)附照片的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必需)
(3)本科所有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必需)
(4)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若通过,必需)
(5)学生证(应届生)复印件。(必需)
(6)毕业或结业证书(非应届生)复印件,如遗失,需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代替;若为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需)
(7)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或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
(8)身份证复印件。(必需)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翻译、口语及听力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七、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2)按照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八、招生体检与复查
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九、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9982807
电子信箱:smeyz@oa.shu.edu.cn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