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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5/05/06  李敏娟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则

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院各学科组织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本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学院按照标准和要求负责组织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2.综合考核专家组可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应由至少5名申请专业所在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不低于60%

3.我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必须满足我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规定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5年上海大学微电子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者须按照《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5年上海大学微电子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各学科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审核小组须根据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将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3.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前将材料原件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为本校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学校人事处等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1.考核形式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以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考生须签订《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2.考核时间及内容

1)考核时间:202559

    考核地点: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微电子学院大楼

2)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满分为500分,包括:专业基础(100分)、英语考核(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

考核内容

分值

专业基础(面试现场作答)

100

英语考核(英文口头自我介绍+英文阅读、翻译)

100

专业综合(可展示硕士期间科研成果,PPT形式,时间不超过8分钟)

100

综合能力(专业知识面试)

200

综合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并给出书面评价成绩。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综合考核专家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3.考核规则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各项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六、录取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2)专业综合3)英语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上报的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学费

详见校财务处网站公告。

、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和申诉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021-69982807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联系方式:smeyz@oa.shu.edu.cn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相关通知。

 

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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