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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安排

创建时间:  2024/09/26  周濛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就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

学院2025年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可跨专业报考。接收专业包括:

1.直博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机械工程(080200)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085400)、材料与化工(085600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

三、招收程序和准备材料

1.上海大学预报名系统已面向全国高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开放(通知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7404.htm),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且有志于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均可注册报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bm/,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16点。

2.预报名系统内所列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3.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现场查验原件;

2)纸质版个人简介5份、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其他佐证材料;

5.申请人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后,还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否则无法录取。

四、复试办法

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线下)。复试总分为100分,包括英语能力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2.推免硕士的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直博生按照博士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执行,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加强对“直博生”外语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60分以下,不予录取。录取时按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5.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五、复试安排

我院各学科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等通知为准):

1.报到时间及地点

学院于2024年9月27组织考生报到(具体时间以面试组老师通知为准),考生报到时请注意查看具体分组及面试地点,复试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微电子学院大楼(考生达到学院报到之后,根据学院安排进入相应考场)。

2.复试过程

(1)身份验证-身份证、学生证;

(2)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无需PPT);

(3)英语能力面试;

(4)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六、针对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2.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等。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学校统筹安排各学科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比例,全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夏令营及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到预录取通知的,仍须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的确认。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6.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02169982807smeyz@oa.shu.edu.cn





微电子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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